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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我市“四头”并举严打非法采砂

发布日期:2015-12-02 16:28字号:[ ]

  本网讯(通讯员 邬祯国)枝江地处长江中游、荆江之首,境内长江河道全长102公里,砂卵石储量十分丰富,是长江砂石一级禁采区。近年来,我市坚持不懈抓紧抓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随着城乡建设飞速发展,砂石需求量与日俱增,砂石行业利润空间巨大,以致非法采砂仍时有发生,禁采管理工作任务极为繁重。今年以来,我市认真履行长江河道禁采管理主体职责,坚持“四头”并进,利剑高悬,震慑常在,重拳出击,严打盗采,确保长江禁采管理秩序总体稳定、可控,有效维护了长江防洪和通航安全。

  大员上阵,狠抓龙头

  逐级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江砂石禁采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并逐一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沿江各镇街道也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各级领导既挂帅又出征,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全市上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分管领导具体组织、相关单位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江禁采管理工作良好局面。

  逐一签订责任状。市政府与沿江各镇街道和交通、海事、长航公安等禁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分解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失职渎职等责任追究。市政府发文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日常监管责任主体,市水利局牵头负责长江河道禁采管理工作,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沿江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日常监管、巡查及执法点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迅速上报。

  强化监管,堵住源头

  强化集中监管。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市政府指定董市夹套江段水域为大中型采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由董市河道采砂管理执法点对其实行24小时监管;小型吸砂船只由沿江各镇街道在辖区内指定水域停靠监管,并在集中监管地点设置明显标志牌,标明船名船号、船主和监管责任人。同时,进一步细化监管人员职责,监管人员按照值班表编排的班次轮流值班,对采砂船舶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管。发现被监管船舶逃离,值班人员应予先行制止;对不听劝止的,由执法人员上船进行调查取证,并报市水利局立案查处,值班人员会同水政执法人员负责将逃离船舶追回。今年已立案处理逃离监管船舶12艘次。

  强化巡查预警。在官洲和马家店设立两个巡查执法点,配备8名执法队员和8名安保巡逻队员,实行48小时轮岗值班制度。采取车巡和船巡相结合方式,做到执法车一天一巡查,执法艇每天下午和夜间2次巡查,有举报必巡查,确保巡查全覆盖,有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同时设立松滋河、七星台两个镇级巡查执法点,强化沿江各镇街道对所辖区域日常巡查监管职责,沿江各镇街道20余名水政监察队员和50余名河道堤防管养人员担负日常巡查监管之责,以实现就近、快速、精准打击。今年8月,我市对虽已在省厅办理河道疏浚采砂许可、但未按规定要求、擅自超区域采砂作业的1艘工程船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加强对外籍采砂船舶的监管,联合长航公安、长江海事、松滋水政大队等部门,对进入我市境内的3艘外籍大型采砂船舶予以强制遣返。

  严打重罚,握紧拳头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3月26日至4月26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江清江专项行动。6月至8月,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长江主汛期砂石禁采和砂石场乱堆乱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执法行动30次,出动执法船60航次,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抓获违法船只21艘,登记核查清理小型吸砂船及外籍采砂船只4艘,集中清理非法砂石场10处,清理砂石料3.5万余吨。8月至11月,按照省、宜昌市《关于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履职尽责点题督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我市确定的七项整治内容和四条控制红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河道采砂管理履职尽责点题督查专项整治工作。我市在七星台镇陈家港江段和顾家店镇官洲江段设置两个执法点,对过往的非法采运砂船舶实施监控,开展砂石来源执法检查,对不能提供砂石合法来源或提供虚假来源的运砂船只、采运砂从业人员以及组织砂石贩运的非法经营者,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为切断往重庆方向的江砂运输路线,我市适时调整行动方案,加强禁采执法力量,将将2艘水政执法艇调集至官洲执法点,对采运砂船只实施管控。同时从市水利局机关抽调10余名年龄在40岁以下的工作人员参与禁采前线值班,为禁采一线执法提供保障。为配合目前正在开展的“沿江砂石场整治月”活动,严防砂石上岸,我市将1艘水政执法艇停靠在七星台镇江段水域及火箭洲水域,实行24小时全员上岗蹲守值班,不定时对七星台、火箭洲江段进行巡查,形成高压态势,对偷采、偷运、偷卸砂石的采运砂船舶依法进行查处。活动期间,查获非法采运砂船只33艘,清理违法砂石场25家,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构筑物4处,强制清除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

  着力加强常态化执法打击。加大巡江密度和重点水域执法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对重点水域的管控,以官洲、砂碛坪、七星台、松滋河等水域为重点,集中力量,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切实维护长江主干线禁采管理秩序。今年7月,针对松滋内河盗采形势日趋严峻的情况,我市联合省总队、宜昌市支队和松滋市大队先后多次在松滋内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打砂石盗采行为。百里洲镇政府认真履行松滋河采砂管理主体责任,整合部门行政资源,组建砂石禁采工作专班,在该镇和艾村6号哨棚设置执法点,查获非法采砂船只12艘,立案查处水行政案件12件。今年以来,我市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行动290余次,出动执法船1800余航次,执法车辆1000余台次,查获非法采(运)砂船101艘,立案查处非法采运砂案件101件。今年7月26日,市水政监察大队3名执法队员在查获一起吸砂船非法盗采行为时遭暴力抗法而负伤。事件发生后,长航公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下达刑事拘留决定书,并登记上网追逃。此案入刑,极大地打击了暴力抗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极大地震慑了非法采砂行为,为维护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营造氛围,防治苗头

  我市在落实组织领导、加强集中监管、全面巡查预警、严厉执法打击的同时,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采政策法规,申明政府禁采决心,努力将非法盗采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组织召开辖区内“砂贩子”法制宣传谈话会,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到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对前期参与非法贩运砂的有关人员予以警告。二是组织召开采砂船主座谈会,组织学习《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府禁采政策,宣传偷采行为对堤防安全、航道安全、河势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三是执法人员乘监督艇宣传,发放各级政府禁采通告和水法律法规宣传单。四是采取刷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在电视台播放专题节目、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禁采政策法规,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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